各乡、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部门,中省直各单位:
经县政府同意,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,调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科技共建领导小组成员、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
按照辽宁省农委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的通知》(辽农财〔2018〕231号)要求,我县承担实施2018年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,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,经县政府研究决定,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花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,成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 吴青林 县 长
副组长: 白福良 副县长
刘 洋 副县长
成 员: 辛立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
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
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
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
孙立鸿 县统计局局长
王立那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委书记
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
关 莉 县气象局局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,办公室主任由雷志学同志兼任。
二、调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科技共建领导小组成员
组 长:吴青林 县长
副组长:白福良 副县长
刘 洋 副县长
成 员:辛立东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
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
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
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
李 文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
何庆军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
雷志学 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
杨树勇 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
赵国亮 县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
关 莉 县气象局局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,办公室主任由辛立东同志兼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三、调整校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组 长: 焦 健 县委常委、副县长
副组长: 宋广和 副县长、县公安局局长
陈 伟 副县长
成 员: 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
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
石伟民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
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
王 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
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
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
郭俊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
甄成义 县税务局局长
邹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
王景川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
魏建忠 县交通局车辆运输管理所所长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,办公室主任由邹建华同志兼任。
四、调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
主 任:陈 伟 副县长
副主任: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
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
吴贵阳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学(专职)
委 员:董海鹰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
邹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
杨德文 县公安局政治处主任
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
袁小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张永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
赵艳秋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
吴振祥 县交通局副局长
石 成 县民族和宗教局副局长
吴双全 县委编办副主任
吴志坚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助理督学
朱 彪 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助理督学
委员会下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,主任由吴贵阳兼任,副主任由吴志坚、朱彪兼任。
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